紫金信托•睿泰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项目编号:ZJT(2021)CYJR01-JH03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睿泰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1] :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于2021年8月27日募集成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 (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于2022年5月12日提前终止;第二期于2022年4月29日募集成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00 (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于2024年4月29日正常终止。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9410100100777384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睿泰3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各种债券类品种,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PPN,项目收益债、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为受益人获取收益,履行了受托义务。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管理规范,交易对手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对本信托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且信托计划增信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本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分配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24年4月29日终止。
2. 信托计划的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分别计算了在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托收入、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截至2024年4月29日清算结果如下:
清 算 表 |
|
项目 |
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一、信托本金 |
32,000,000.00 |
二、信托收入 |
4,550,747.74 |
三、信托费用 |
1,111,171.76 |
1.已付信托报酬 |
698,800.00 |
2.已付银行保管费 |
5,680.52 |
3.已付其他信托费用 |
61,282.06 |
4.待付信托费用 |
345,409.18 |
四、信托收益 |
3,439,575.98 |
注:待付信托费用包括应付未付的信托报酬和其他信托费用等。
3.信托利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于本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内标的债券起息日起每满1年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并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剩余的信托收益及本金。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共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3,439,575.98元,本金32,000,000.00元。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受托人财富热线: 400-895-8888。
特别提示: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公司的信托产品,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1]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21)CYJR01-JH034-02])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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