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睿泰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2024年1月24日-2024年4月23日)
项目编号:ZJT(2020)CYJR04-JH21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睿泰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1] :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21年7月23日募集成功,预计存续期限为36个月(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 (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301030000000034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睿泰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受益人获取收益,履行了受托义务。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依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和交易文件跟踪管理、监测项目的运行。本报告期内,交易对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动。本项目增信措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三、信托财产收入及信托利益分配
(1)本报告期内未取得信托收入。
(2)本报告期内未分配信托收益。
(3)截至2024年4月19日,信托计划估值为1.0607,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情况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信托经理未变更
2.本报告期间无信托财产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4.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计划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1]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20)CYJR04-JH214 -02])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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