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项目编号:ZJT(2017)CXFZ-JH21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1]: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 本信托计划成立、期限和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12月26日成立,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叁亿玖仟叁佰捌拾柒万元整,(小写)393,870,000.00元(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信托计划分期发行,第一期于2017年12月26日募集成功,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贰亿玖仟叁佰捌拾柒万元整/(小写)¥293,870,000.00,并于2018年12月26日届满结束;第二期于2018年1月11日募集成功,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并于2019年1月11日届满结束。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1000188000292948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二、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 信托财产的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满足其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之需要,履行了受托义务。
2. 信托财产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为本信托配备了信托经理,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并及时披露了本信托的相关信息。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分配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现因本信托计划的期限届满,根据信托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月11日届满终止。
2. 信托的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分别计算了在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托收入、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清算结果如下:
清 算 表 |
|
项目 |
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一、信托本金 |
393,870,000.00 |
二、信托收入 |
21,022,707.05 |
三、信托费用 |
2,754,087.28 |
1.信托报酬 |
2,302,377.23 |
2.银行保管费 |
36,797.95 |
4.《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托费用 |
414,912.10 |
四、信托收益 |
18,268,619.77 |
3.信托利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每满3个月之日及当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并于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共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18,268,619.77元,本金393,870,000.00元。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受托人财富热线: 400-895-8888。
特别提示: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的运作,并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自本信托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公司的信托产品,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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