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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项目编号:ZJT(2017)CXFZ-JH21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1]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 本信托计划成立、期限和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12月26日成立,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叁亿玖仟叁佰捌拾柒万元整,(小写)393,870,000.00元(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信托计划分期发行,第一期于20171226日募集成功,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贰亿玖仟叁佰捌拾柒万元整/(小写)¥293,870,000.00,并于20181226日届满结束;第二期于2018111日募集成功,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并于2019111日届满结束。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1000188000292948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二、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 信托财产的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国金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满足其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之需要,履行了受托义务

2. 信托财产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为本信托配备了信托经理,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并及时披露了本信托的相关信息。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分配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现因本信托计划的期限届满根据信托文件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9111日届满终止

2. 信托的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分别计算了在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托收入、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清算结果如下:

 

清  算  表

项目

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一、信托本金

393,870,000.00

二、信托收入

21,022,707.05

三、信托费用

2,754,087.28

1.信托报酬

2,302,377.23

2.银行保管费

36,797.95

4.《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托费用

414,912.10

四、信托收益

18,268,619.77

 

3.信托利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每满3个月之日及当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并于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共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18,268,619.77元,本金393,870,000.00元。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受托人财富热线: 400-895-8888。

特别提示: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的运作,并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自本信托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公司的信托产品,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1]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17)CXFZ-JH211-02])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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