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恒盈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管理报告
2020年1月30日-2020年4月29日
项目编号:ZJT(2018)CYJR01-JH23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恒盈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紫金信托--恒盈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ZJT(2018)CYJR01-JH231-01)关于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自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概况
1. 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月29日成立,预计各期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生效日起算,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信托计划分期发行,第一期于2019年1月29日成立,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元。第二期于2019年3月15日成立,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元。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9410100100588496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转让人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并由转让人用于补充其日常营运资金需要,为受益人获取收益,履行受托义务。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依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 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受托人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为受益人的利益,对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进行跟踪管理, 全权处理投资及风险控制相关事务。
三、信托财产收入、估值及信托利益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1)信托收入总额为3,877,562.04元;(2)分配信托利益4,113,825.31元。
截至本报告期最后一日,信托计划估值为1.00782948,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情况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无信托经理变更。
2.本报告期间信托财产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4.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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