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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信托-聚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五期) 资金管理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紫金信托-聚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五期)

资金管理报告

(2020年1月30日-2020年4月29日)

项目编号:ZJT(2018)TZYH-JH222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 “紫金信托-聚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1]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2月26日成立,其中第五期于2019年1月29日成立,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期),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120090000000003000102

开户行: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聚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履行了受托义务。

2. 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并及时披露了本信托计划的相关信息。

三、信托财产收入及信托利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按照《信托合同》(编号:ZJT(2018)TZYH-JH222-02)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第五期收取投资收益人民币1,672,849.32元,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2,658,904.11元。

截至本报告期最后一日,信托计划估值为1.08220566,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情况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无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2.本报告期间无信托财产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4.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计划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1]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18)TZYH-JH222-02])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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