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恒盈20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项目编号:ZJT(2020)CYJR01-JH05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恒盈20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1]: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4月24日成立,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于2023年4月24日终止。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701000000000038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了“紫金信托-恒盈20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用于补充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需要,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管理规范,交易对手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对本信托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且信托计划增信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本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分配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23年4月24日终止。
2. 信托计划的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分别计算了在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托收入、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截至2023年4月26日清算结果如下:
| 清 算 表 |
|
| 项目 |
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 一、信托本金 |
100,000,000.00 |
| 二、信托收入 |
35,170,875.16 |
| 三、信托费用 |
13,180,162.64 |
| 1. 已付信托报酬 |
13,009,152.95 |
| 2. 已付银行保管费 |
30,000.00 |
| 3. 已付其他信托费用 |
141,009.69 |
| 4. 待付信托费用 |
0.00 |
| 四、信托收益 |
21,990,712.52 |
3.信托利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于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每满3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并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剩余的信托收益及本金。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共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21,990,712.52元,本金100,000,000.00元。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受托人财富热线:400-895-8888。
特别提示: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公司的信托产品,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1]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20)CYJR01-JH059-01])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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