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汇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2023年1月21日- 2023年4月20日)
项目编号:ZJT(2015)TZYH-JH038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汇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15年10月20日成立以来,已稳健运作90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紫金信托-汇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ZJT(2015)TZYH-JH038-02)(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约定,现将2023年1月21日-2023年4月20日期间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0月20日成立。预计存续期限为10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本信托计划为开放式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2,000,000元。
截至2023年4月20日,本信托计划存续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亿贰仟零伍拾伍万元整/(小写)¥:8,420,550,000.00,较信托计划成立规模增长了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亿捌仟捌佰伍拾伍万元整/(小写)¥8,388,550,000.00。
2.信托计划预期收益率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封闭期对应信托单位业绩比较基准最新情况如下:
| 封闭期 |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
12个月 |
24个月 |
| 业绩比较基准(%/年) |
4.2 |
4.6 |
4.75 |
4.95 |
5 |
3.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1640124770000034
开户行:南京银行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4.保管人
本信托计划保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基于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以受益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履行了受托义务。
2.管理情况
2.1信托资金募集情况
本报告期间,新增认购信托资金金额544,227.00万元,到期应分配信托资金金额523,476.00万元,信托资金金额增加了20,751.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信托资金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190.66天。
2.2投资组合配置情况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金融机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回购;银行同业存款;场内及场外公募基金(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债券基金等);投资范围仅限于上述列明的各类金融工具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金融工具。
2023年4月20日资产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占比 (%) |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99.44% |
| 其中:(1)银行间/交易所债券 |
77.38% |
|
| (2)金融产品和货币市场投放 |
22.03% |
|
| (3)银行存款 |
0.03% |
|
| 2 |
保障基金 |
0.56% |
| 合 计 |
100.00% |
报告期末,信托财产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417.23天,具体分布如下: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占比(单位:%) |
| 1 |
30天(含)以内 |
22.62% |
| 2 |
30-180天(含) |
5.81% |
| 3 |
180-365天(含) |
18.95% |
| 4 |
365天以上 |
52.62% |
三、信托财产收入及信托利益分配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收到投资收益共计98,753,339.20元。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向投资人共计分配139,523,747.71元信托收益。
四、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无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2.本报告期间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五、结论
本报告期间,信托资金运用规范,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计划有异常情况或不利情况。
紫金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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