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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信托-睿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紫金信托-睿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

项目编号:ZJT(2020)CYJR01-JH199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睿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1]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23年2月3日募集成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小写)¥118,000,000.00 (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于2024年1月22日提前终止。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590280411029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睿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兴化市东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受益人获取收益,履行了受托义务。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管理规范,交易对手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对本信托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且信托计划增信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本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分配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24年1月22日提前终止。

2. 信托计划的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分别计算了在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托收入、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等有关费用,截至2024年1月26日清算结果如下:

 

                                     

 

清   算  表

 
 

项目

 
 

总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一、信托本金

 
 

118,000,000.00

 
 

二、信托收入

 
 

8,741,364.27

 
 

三、信托费用

 
 

2,473,458.53

 
 

1.已付信托报酬

 
 

1,232,870.43

 
 

2.已付银行保管费

 
 

17,118.08

 
 

3.已付其他信托费用

 
 

43,470.02

 
 

4.待付信托费用

 
 

1,180,000.00

 
 

四、信托收益

 
 

6,267,905.74

 

注:待付信托费用包括应付未付的信托报酬和其他信托费用等。

3.信托利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于本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内标的债券起息日起每满1年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并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剩余的信托收益及本金。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共向受益人分配了信托利益6,267,905.74元,本金118,000,000.00元。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受托人财富热线: 400-895-8888。

 

特别提示: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公司的信托产品,我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1]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ZJT(2020)CYJR01-JH199-02])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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