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汇信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提前还款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我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汇信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发行成功,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信托文件中约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发生某期信托投资的标的资产部分提前变现的情况,受托人有权宣布该期部分信托单位提前终止,受益人按其持有的当期份额占当期存续信托总份额比例分配本金并注销相应信托单位”。
现因本信托计划投资的标的资产预计于2024年4月19日全部提前变现。届时,受托人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于信托单位注销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各受益人分配该注销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
特此公告。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Copyright@2023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苏ICP备13018483号-1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紫金信托官网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