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 浙商金惠鑫航南银1号10期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管理报告
(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30日)
项目编号:ZJT(2023)SHZBSC-JH054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紫金信托•浙商金惠鑫航南银1号10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况
1.期限及规模
本信托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成立,预计存续期限为365天(自信托生效日起算,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大写)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小写)¥49,500,000.00(单位为人民币,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下同)。
2. 信托财产专户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701020000000496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1. 信托财产运用、处分
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设立“紫金信托•浙商金惠鑫航南银1号10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1)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型公募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等;(2)按照本合同约定认购信保基金;(3)现金管理类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可转让存单、货币基金;(4)债券,以获取投资收益。
目前,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财产按照以下方式管理运用:
主要投资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浙商金惠鑫航南银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资金用于存放银行存款。
2. 管理情况
受托人依法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和交易文件跟踪管理、监测项目的运行。本报告期内,交易对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动。本项目增信措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三、信托财产收入、估值及信托利益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1)取得信托收入315447.11元;(2)依据《信托合同》,未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截至2024年4月30日,信托计划估值为1.0250,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情况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信托经理未变更。
2.本报告期间信托财产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4. 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计划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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