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海巧设信托“局”
林如海是谁?如果你有这个疑问,那并不奇怪。无论是在《红楼梦》原著,还是在电视剧中,林如海的戏码都不多。如果说起林家女儿,那可是无人不知。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讲的就是他女儿。虽说“信托”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诞生自西方,但是信托实务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要形象化理解中国本土信托,可以将其比作一个“局”。就像中国围棋和国际象棋的区别,中国人传统思维和西方人逻辑思维不同。中国人习惯于从事务发展全局,从双方力量此消彼长的动态性上去把握事务发展规律,由此掌握总体控盘的主动性。中国传统信托也是中国人思维的一个投射,从“局”视角更能把握其内在本质。
中国传统信托为何更像一个“局”?
一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范围更广泛。“局”在中文语境里意涵可大可小。大可以到天下格局,小可以到对弈棋局。将中国传统信托比作“局”,也是因为大至江山社稷,小到田庄、房产都可以成为中国人的信托标的。从历史上看,刘备白帝城托孤就是将西蜀江山托付丞相诸葛亮,传为一代佳话。民间的财产信托,如林如海托付家产的情况更是不胜枚举。
二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是个性化创造。“局”的意涵非常丰富,既有时局、格局等抽象表达,又有饭局、牌局这样实际指向。不同的“局”,在意思上存在天壤之别。将中国传统信托比作“局”,是因为布局人预先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设计,创造出能够实现预期目标的个性化信托局。这和西方依据法律设立的标准化信托服务合同大相径庭。
三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体现了预先规划特点。“局”有预先限定与安排的意涵,如词语“局囿”“局定”等。在中国的社会文化、制度规范背景下,通过这样的信托局,可以提前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家族财产管理与传承等重要事项进行规划安排。
四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参与各方角色、关系动态变化。“局”在中文里有多方参与,也有动态变化的特点。这也是中国传统信托和“局”共同点。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在组织或长期活动中参与各方的相互制衡关系,也就是现代管理所谓组织治理。中国传统信托参与各方的角色可能是多重的,各方之间的制衡关系也处于动态变化中。就像围棋棋局,一个棋子会随着棋局变化起到不同作用。这一点是中国传统信托与西方信托较大不同。
五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以各方共赢为导向。从博弈角度看,既有“棋局”“牌局”等零和博弈的局,也有“饭局”“茶局”等共赢博弈的局。考察中国历史上信托经典案例,由于有预先充分考虑,信托参与各方的动机与信托目的实现之间通常体现出激励相容的特点。通过推动信托目的实现,可以使得各方利益增加,属于共赢博弈的类型。
六是作为“局”,中国传统信托较少订立正式文书。“局”讲究规则,酒局讲究喝酒规则,棋局有对弈规则。局中各方都熟知规则,并不需要宣之于文书。中国传统信托通常在至亲、知交之间发生。在中国的儒家文化、熟人社会环境下,信托关系通常建立在口头托付上,局中各方只需按照规则行事,而很少付诸于正式文书约定。这与西方信托基于契约之上也是较大差异。
林如海如何巧设信托“局”?
在《红楼梦》中有多条明线、暗线彼此交错、共同推动故事发展。其中暗线虽然着墨寥寥,却往往构成推动故事进展的主要动力。林如海巧设信托局,在书中就是采用了暗线描写。虽然相关正面描写不多,但又格外重要。要全面还原林如海所设信托局,可以从尝试回答下面几个问题切入。
首先,为何要设信托局?在《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借林如海之口对设信托局的原因做了部分交代。在原文中,如海(对黛玉)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极小,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减我顾盼之忧,何反云不往?”据此,可以直接推断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作为父亲,他能亲自抚养黛玉的时日不多了。“年将半百”表示林父当时年龄接近五十岁。虽然按照当今社会的标准,这个年龄并不算老,但是在当时成人平均寿命就是五十岁左右,所以林父感觉到自己时日无多。此时,林母已经病逝,林父的健康状况不佳,作为家长实际上已经无力亲自养育独生女儿了。第二,黛玉年幼且体弱多病,需要有人帮助抚养。黛玉当时年龄大约是6岁,体质不好,所以需要有人代为照护。由于黛玉当时年幼,还有一个原因,林如海没有直接讲出来,那就是林家累世积存的家产需要有人照管,以备黛玉将来之需。从林家的直系亲属看,当时林如海膝下只有独女黛玉,且林如海自身也是独子。因此,林父在生前妥当地安排好家产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设“局”家产有多少?《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中正式介绍过林如海的家世。原文提到: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业经五世……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简单说,林家祖上四世袭侯,到林如海这一辈通过科举当官。从财富来源看,有林家祖上四世积累的财富,有林如海担任扬州巡盐御史期间的各种收入。此外,还有贾府小姐贾敏嫁入林家的丰厚嫁妆。从财富类型看,按照当时勋贵家族分析,林家主要家产包括三大类:1)房产、田产等不动产;2)珠宝、字画、文物等藏品;3)金、银等金融资产。林家家产体量上大致有多少?虽然书中没有直接交代,但是从细枝末节中可以大致进行推断。书中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贾珍为了抬高葬礼规格,特意给贾蓉捐了个五品御前侍卫龙禁尉的官职。这个五品官虚职当时公开价格是1500两银子。在第二回,林如海通过贾政为贾雨村谋到的是金陵应天府四品官的实职,价格再翻一番也不为过,而打点费用是由林如海支付的。再结合书中其他细节,可以推测林家的金融资产规模大约是数百万两银子。因此,林家财产体量相当庞大。
再次,邀请何人来入“局”?林如海为爱女黛玉成长,设下信托局,因此,局中必然有林父和黛玉。此外,信托局的运作还需其他关键人物参与。第一位是黛玉的外祖母—贾母。她负责抚养黛玉,同时掌管林家托付的家产。由贾母负责照顾黛玉的生活,在当时社会关系中,这是必然安排。关于贾母是否掌管了林家的家产,书中也有细节可以佐证。书中第二十六回,借丫鬟佳蕙之口说“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他们的丫头们呢。”荣国府内其他人的月例都是由“官中”出的,而黛玉的月例则由贾母直接给。这一点表明黛玉的日常开销来自林家托付财产,而且是由贾母直接管理。第二位是黛玉曾经的老师—贾雨村。他代表林如海,负责监管林家托付财产,防止贾家与林家托付财产混同,同时保障黛玉生活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书中多处细节可以印证贾雨村在信托局中的作用。在林家向贾家转移财产的两个关键时点,都有林如海在场。第一次转移财产是书中第三回贾雨村陪伴黛玉进京。第二次转移财产是料理林如海丧事之后,贾琏、林黛玉、贾雨村三人一同进京。此外,书中第三十二回,仆人报告宝玉贾雨村来访,要他出面接待。这个细节实际含义是贾雨村要定期了解黛玉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对黛玉未来夫婿宝玉进行考察。
最后,何时开“局”又何时结“局”?林如海夫妻对于信托局的筹划,应该在贾敏去世之前就已经开始,包括如何安排黛玉的抚养,如何规划林家财产等事项。因此,林如海的信托局是夫妻俩共同的安排。如果将林家财产开始向贾家转移作为正式开局,那么时间节点是书中第三回林黛玉6岁第一次进贾府。曹雪芹前八十回没有直接写到黛玉的去世。按照后四十回补本,黛玉应该是18岁去世,这也是信托局的结局时间点。据此,推断林如海所设信托局持续约12年。
本文对于中国传统信托的特点做了总结,同时对于林如海所设信托局基本结构进行了分析。关于林如海所设信托局的一些重要话题,比如贾母年事已高,林如海是否考虑过如果黛玉尚幼,而贾母过世的情况?还有林如海过世之后,贾家是否会和贾雨村联手侵吞林家家产?这些话题将在后续文章中进行讨论,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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