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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赋笔谈》第31期:林如海巧设信托“局”之贾母履职受托人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8日

林如海巧设信托“局”之贾母履职受托人

在上一期《林如海巧设信托“局”》中,我们分析了林如海为爱女黛玉设立信托局,初衷是在失去父母护佑的情况下,借助外祖母乃至贾府力量帮助黛玉完成人生中面临的三件大事。这三件大事分别是:健康成长,家族联姻,家产继承。林如海选择贾母作为受托人,不仅是基于紧密的血缘纽带,更是林家与贾母在这三件大事上已经达成默契。贾母担任“受托人”之后的行事是否符合林家所托,信托事项完成质量如何?我们将在本期展开具体分析。

健康成长:从三层人物关系看黛玉成长环境

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如果家有嗷嗷待哺的幼子,那么家长难免要亲自照顾他们每天的衣食住行。其中的辛勤劳苦不必多说。在荣国府这样的公侯勋贵大家族,对于贾母来说,养育黛玉自然不需要她亲手操持吃饭穿衣的琐碎事情。要保障外孙女健康成长,贾母最重要的是组建一个得力的“黛玉成长后援团”。在这样的团队中,每个人都有能力,同时有意愿帮助黛玉。贾母通过管理这样的分工协作的团队来保障外孙女的成长。贾母的团队有哪些人,这些人是否又如贾母所愿发挥各自作用?

贾母搭建的团队有三个核心成员,分别是:贾母、王熙凤、紫鹃。在这个团队中,贾母无疑是核心领导者,王熙凤是事务决策者,紫鹃则是一线实施者。

贾母在抚养黛玉过程中,如何发挥核心领导者的作用?林黛玉作为外姓亲戚要融入贾府大家族,族中上下首先要知道黛玉在家族中的地位。所以,贾母的领导作用首先就是公开明确黛玉的家族地位。书中第三回黛玉初入贾府,(贾母)因(对黛玉)说:“我这些儿女,所疼者独有你母,……”。贾母的表态很明确,在三个儿女中最疼爱小女儿贾敏。如今贾敏早逝,外孙女黛玉在贾家的地位就视同当年的女儿。这句话表面是说给黛玉听,实则是说给在场的王夫人听的。因为王夫人很清楚贾敏出阁前在贾府的地位。在第七十四回,王夫人叹道:“只说如今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像个千金小姐的体统。如今这几个姊妹,不过比人家的丫头略强些罢了。”贾母发挥领导者作用第二方面的表现,就是精心物色了团队中另外两位核心成员。这两位成员不仅自身综合能力优秀,而且在照护黛玉这件事情上与她们自身利益高度一致。具体原因待下文分解。贾母发挥领导作用第三方面表现,就是密切关注黛玉成长过程,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贾母不仅关心黛玉的日常生活,也很关注她的内在情感。第三十回,在陪贾母去清虚观打醮过程中宝玉与黛玉因为琐事发生矛盾。贾母得知后,不仅亲自过来了解情况,后面还要指派凤姐去调解两人的矛盾。由此可见,对于外孙女成长,贾母无论是大事,还是小情都很用心。

权力核心贾母明确了黛玉的家族地位,那么作为权力中层的王熙凤是否真心愿意帮助黛玉?从家族成员关系看,凤姐和黛玉之间的关系属于当前管家奶奶和未来接班人之间关系。要理解凤姐对待黛玉真实心态,可以通过比较凤姐对待黛玉与对待宝钗两人差异上来分析。因为黛玉与宝钗都是未来候选接班人。凤姐不可能不交班,能做的只是暗中支持对自己有利的人来接班。从表面的亲缘关系上看,凤姐与宝钗是姑表姐妹,而与黛玉没有直接的亲缘,所以凤姐似乎应当与宝钗距离更近。然而从更深层次的接班人造成的威胁程度看,宝钗对于凤姐管家地位带来的冲击更大。宝钗作为接班人的主要威胁有两点。第一是宝钗管理家族事务、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不逊凤姐。第二是宝钗的实际年龄可能远大于黛玉。根据红学专家考证,宝钗进贾府之后对外宣称的年龄可能比实际年龄小一轮。这样如果宝钗一旦成为宝二奶奶,那么凤姐马上面临靠边站的风险。与宝钗相比,黛玉不仅年龄尚小,而且管理家族事务能力也需逐步积累。这就为凤姐交班预留出足够大的余地。书中凤姐对于黛玉、宝钗曾有过直接评价。第五十五回,王熙凤小产之后修养,需要有人临时出来管家,她对平儿说“再者林丫头和宝姑娘他两个倒好,偏又都是亲戚,又不好管咱家务事。况且一个是美人灯儿,风吹吹就坏了;一个是拿定了主意,‘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也难十分去问他。”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凤姐眼里的黛玉是心地单纯、体质孱弱的女孩,而宝钗则是城府极深、难打交道的人。由于照护好黛玉与自身管家地位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所以在前八十回中凤姐作为大嫂给予黛玉许多照顾体恤,而与宝钗之间则更多的是互不待见。

贾母选择紫鹃(鹦哥)作为黛玉贴身丫鬟,紫鹃的实际表现是否称职?黛玉初入贾府,贾母看到随侍黛玉的奶娘王嬷嬷和小丫头雪雁,一老一小均不中用,就将自己身边二等丫头鹦哥(后改名“紫鹃”)给了黛玉。到前八十回结束,紫鹃始终忠心耿耿、陪伴在黛玉身边。黛玉天生敏感多疑,进贾府前与紫鹃缺乏共同生活基础。客观上,黛玉很难与紫鹃建立亲密关系。但是紫鹃通过自己的善良体贴,最终走入黛玉的内心世界,成为黛玉在贾府难得的知心人。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紫鹃曾有过直接的评价。在第五十七回,紫鹃(对宝玉)笑道:“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偏生他又和我极好,比他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一时一刻我们两个离不开。”紫鹃不仅在生活上关心黛玉,更能从知心姐姐的角度指出黛玉身上的不足。第三十回,(紫鹃)乃劝(黛玉)道:“若论前日之事,竟是姑娘太浮躁了些。别人不知宝玉那脾气,难道咱们也不知道的。”这一席话显然不是从主仆关系出发,而是来自于浓浓的姐妹亲情。大家族中贴身丫鬟与服侍小姐的地位往往共荣共存,紫鹃与黛玉命运也是休戚与共的。为了黛玉的将来,紫鹃常在关键时刻展示超常勇气。典型的例子是在第五十七回,紫鹃用林妹妹要回苏州老家的说辞,来试探宝玉对黛玉的感情。这次试探虽然意料之外引发了宝玉生病的一场风波,但是同样彰显了紫鹃护主的勇气与忠心。作为红楼一号女主林黛玉光环身边小人物,紫鹃一言一行都是从黛玉的立场出发,不仅头脑聪明、行事得体,而且关键时刻勇于出头。总之,紫鹃对待黛玉不仅是服侍左右的贴身丫鬟,更是善解心结的知心姐姐。

综上,通过对上述关键的三层人物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贾母为黛玉安排的外部环境是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成长的。

家族联姻:从“木石前盟”派对垒“金玉良缘”派看黛玉婚姻走向

林如海、贾敏夫妇在托孤之前就宝玉、黛玉的联姻,与贾母已经形成了默契。因为无论是外在条件,还是家族关系亲疏远近,林家都有很强的实力。外在条件上,林家的家世地位与财富实力与贾家门当户对。亲疏关系上,贾政与贾敏的子女联姻属于更近的姑表亲。小说中对于宝-黛-钗的爱情三角的取舍,存在泾渭分明的两派。一派是以贾母为首的“木石前盟”派,支持宝玉、黛玉的结合,另一派则是以王夫人为首的“金玉良缘”派,支持宝玉、宝钗的结合。贾母作为荣国府的当家人,她选择林黛玉不仅是与林家建立的默契,更是从贾家家族发展大义出发,基于人生智慧所作的决断。关于贾母选中黛玉作为娣孙媳妇的深层原因,在前文《贾母选中林妹妹 你以为只是偏心?(请添加链接)已经做过详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总体看,在黛玉的婚姻安排上,贾母确实是按与林如海夫妇形成的默契来推动。小说中宝玉的婚姻走向,明线上是两派势力交错纷争下不断起伏变化,暗线上则早借绛珠仙子之口提前对宝黛爱情悲剧做了预言。在开篇第一回,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绛珠仙子(黛玉)降临尘世,只为偿还前世神瑛侍者(宝玉)灌溉甘露之恩,而并非要成就一段人间美好姻缘。

家产继承:修建大观园背后的“一箭三雕”

不算屋舍田产、珍稀古玩,林家仅金融资产估计就在数百万两白银之巨。面对如此体量的财产,林家也是先后分了两次才转移到贾家。对于林家财产构成、体量以及如何向贾家转移,在前文《林如海巧设信托“局”》(请添加链接)已经做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林如海希望林家财产一部分用于保障女儿日常生活开支,一部分作为将来嫁妆。从书中的情节看,林家财产实际用途也确实如此。首先,书中交代黛玉的月例由贾母直接给,而荣国府内其他人的月例都是由“官中”出。这就印证了第一点用途。整本小说黛玉并未出嫁,那么林家的财产又是如何用作她的嫁妆?

林家的财产用作黛玉的嫁妆,这是通过修建大观园体现的。要解释背后原因,先要对于大观园做些概要介绍。首先,从建筑学的角度看,大观园不是单体建筑,而是一个建筑群。具体是由省亲别墅—“大观楼”以及“潇湘馆”“怡红院”等多个配套建筑以及水景、园林等共同构成。大观园平面布局请参见下图。按照皇亲级别,相应的省亲别墅也是有建造标准的。不达标准或超过标准都是不合礼制的。一方面皇家标准不可僭越,另一方面又要显示对待皇家省亲的重视以及体现家族自身的实力,所以贾家在按照皇家标准修建大观楼之外,又修建了许多配套建筑及园林景致。其次,从用途看,大观园有接待元妃省亲和族人居住双重目的。既然大观园是由省亲别墅与配套建筑共同构成,那么建筑用途也就体现出双重性。其中的大观楼只能由皇家独享,在省亲期间启用,而配套建筑则可以供贾家族人日常居住。书中贾家是在元妃下旨之后,才让府中一众姊妹入住,更多体现了对于皇家尊敬。

对大观园做了概要介绍之后,接下来讨论为什么说它本质上是黛玉的嫁妆。在传统中国建筑布局中,主体建筑均是按南北轴线分布的。如果游览过故宫,对此应该深有体会。在大观园南北轴线上只有两座主体建筑,分别是园子北边的大观楼,南边的潇湘馆。这两座建筑分别是元妃、黛玉的居所。元妃只有在省亲时才临时居住,所以从潇湘馆位置看,黛玉才是大观园实际主人。除了在大观园处于主位之外,潇湘馆的匾额“有凤来仪”也值得玩味。“凤凰”一般指代皇后或有地位显赫的贵族妇女,“有凤来仪”的意思是有凤凰来相配。这个匾额就说明贾府已经将黛玉确定为宝玉未来的媳妇。由上述种种证据表明,大观园就是黛玉的嫁妆,黛玉才是园子真正的主人。

大观园平面布局图 (来源:网络)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那就是为什么贾家要动用林家的家产修建大观园。从贾母的角度看,这样的决策有“一箭三雕”的效果。

第一是解决了建造大观园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借冷子兴之口说出了贾府早已是入不敷出。冷子兴笑道:“……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此时,黛玉尚未进贾府,林家财产也未向贾家转移。到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贾家决定建造大观园,期间贾赦、贾政并没有加官进爵,除了接收的林家家产,也没有其他额外的大宗收入,所以当时贾家建园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林家的财产。当然修建大观园,贾家也是有投入的,主要是建园子的土地,还有装修和采买伶人等费用。此外,建造省亲别墅,皇帝也会有象征性拨款。如果要对大观园建造资金做一个大致估算,那么林家财产大约占八成,贾家(宁荣两府)财产占1成半,剩余半成是皇家拨款。

第二是以皇家工程的名义将林家部分灰色家产洗白。林如海担任扬州巡盐御史大约有五年时间,也是在任上去世的。清朝的巡盐御史不管盐政,而是稽查盐政。皇帝下派御史到全国各地核查、监督盐政、赋税等。因此,巡盐御史的职务有极大的权力。在扬州这样经济发达的地方担任巡盐御史无疑是一个肥缺。在担任巡盐御史期间获取的灰色收入,虽然提高了林家家产的规模,但是也增加了朝廷稽核的风险。贾家将林家的家产用于建造皇家省亲工程,无疑是将灰色收入洗白的绝佳机会。

第三是以大观园方式将聘礼与嫁妆混合以掩盖贾家聘礼不足的尴尬。按照贾家与林家在当时显赫的社会地位,贾家聘礼和林家的嫁妆都是一笔巨额财产。如果说贾敏出嫁时,荣国府财力雄厚,那么到宝玉娶亲时,荣国府已经逐渐没落,无力拿出相当的聘礼。此时,以贾家、林家共同出资修建大观园的名义,将贾家的聘礼和林家的嫁妆混同在一起,对外可以起到掩人耳目的作用。

最后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那就是既然建造大观园主要用林家的财产,那么作为林家财产监护人的贾雨村是否知情同意?贾雨村作为林家监护人,对于如何运用林家财产有很大话语权。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大观园建成启用之前,贾政带领一行人去察看、题匾。贾政道:“所见不差。我们今日且看看去,只管题了,若妥当便用;不妥时,然后将雨村请来,令他再拟。”通过这句话可以知道,贾雨村不仅事先知情,而且同意动用林家家产修建大观园,将来用作黛玉嫁妆。

贾母受女婿林如海之托接管了对于外孙女的养育之责。从黛玉的健康成长,家族联姻,家产继承三个方面来看,贾母行为总体上符合先前林家的托付,尽心尽力抚养黛玉,不存在任何失当之处。关于贾母,还有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黛玉初入贾府时她已是两鬓斑白的古稀老人。如果贾母先于黛玉离世,那么谁将接管照顾黛玉。这个话题将在下一期详细展开,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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