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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赋笔谈》第33期:林如海巧设信托“局”之监察人选定与制衡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林如海巧设信托“局”之监察人选定与制衡

在林如海所设的信托局中,贾雨村地位至关重要。按照现代家族信托的架构,结合《红楼梦》前八十回贾雨村对于林家信托局所起作用看,贾雨村相当于信托的监察人。但是从林如海对于贾雨村实际定位看,贾雨村有权直接影响黛玉人生命运,乃至林家家产运用,其地位远远超过监察人。在《红楼梦》第二回描述中,贾雨村只是在林家做过一年的家庭教师,林家与贾雨村似乎再无其他瓜葛。林如海将独生女儿前途以及林家累世家产维系在一名只在府里做过临时家教且有政治前科的人身上?这件事事实真相到底如何?

林如海如何定位贾雨村?

在解释林如海为何选择贾雨村担负林家家族重要使命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林如海对于贾雨村的定位。我们先给出答案,再来解释原因。答案就是,按照林如海生前所做安排,在他过世之后,贾雨村才是林家利益的最高代言人。贾府只是负责照管黛玉生活、托管林家财产的具体执行人。

贾雨村的这一定位可能令大多数读者深感意外。造成这一理解偏差有两个方面原因。第一方面是因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特定的社会伦理与法律规范上存在巨大反差,所以用现代人眼光来理解《红楼梦》历史背景下的世事人情往往会南辕北辙。按照现代社会常识,贾母是林黛玉的近亲属,有资格担任外孙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代表未成年人行使相应权利。但是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按照“天地君亲师”的伦理规范,林黛玉的“亲”是指父母,可以扩展到林如海的直系血亲。贾母或贾政作为外祖母、舅舅,对于林家都属外姓,并不在这一范畴。排在“亲”后的是“师”即“师父”。所以林如海延请贾雨村作女儿的师父,其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提前为林家信托局所布设的棋子。据此,按照传统伦理规范,如果林家再无其他长辈在世,那么贾雨村对于黛玉的话语地位必然是高过贾家的。

第二方面原因是作者曹雪芹似乎对林如海与贾雨村的社会关系刻意“留白”,造成读者的认识误区。书中第二回交待,“幸有两个旧友,亦在此境居住,因闻得鹾政(指林如海)欲聘一西宾,雨村便相托友力,谋了进去,且作安身之计。”这是在书中明写的贾雨村与林如海第一次发生交集。这段描写引发读者形成林如海与贾雨村在此时才初识的印象。然而林、贾两人实际的社会关系绝非如此。根据《红楼梦》研究者张捷的考证,林如海与贾雨村不仅是同一年科考,而且是同榜进士、同榜翰林!据此推算,两人进入“同榜进士同榜翰林”社交圈大约是三、四年时间,在此期间两人不仅具有紧密的社会关系,而且具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只是在后期罢官之后两年时间,贾雨村才脱离原先官场社交圈。由此可知,林、贾两人在扬州的相遇并非初识,而是“旧友重逢”。有了林、贾两人深厚的社会关系基础,也才能理解贾雨村为何值得林如海如此托付。

林如海缘何选定贾雨村?

林如海与贾雨村有深厚的社会关系,这只是林如海选择贾雨村承担家族重托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林如海之所以选定贾雨村还在于看重对方具备担负家族重托的各方面条件。小说对于林如海、贾雨村两个角色着墨不多,更没有提到林如海如何评价贾雨村。虽然如此,结合小说提供的背景信息,仍然可以对于林如海遴选标准及评估结论进行合理推测。

首先是对贾雨村品德的考察。作为林家利益代言人,如果品德有亏,那么其对于林家后人及家产可能不是保护,而是侵夺。《红楼梦》中贾雨村内在价值体系在前四回完成了重大转变,转折点就是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节。在“葫芦案”之前,贾雨村初入仕途是一个胸怀政治理想又洒脱不羁的充满正义感的人物形象。在罢官之后两年沉寂中,他逐渐认识到社会的残酷本质。在复出之后审理“葫芦案”的过程中,他选择了“打不过就加入”。在林如海去世之前,他亲眼见证了贾雨村步步高升的过程。平儿在石呆子事件后,评价贾雨村是“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类似风评肯定也会传到林如海的耳朵。那么他对于贾雨村复出之后表现出的“道德塌方”是否曾经动摇过?从林如海履历看,无论四世勋贵的家世背景,还是自己一帆风顺的从政道路,都说明其不仅深谙各类官场规则,而且能够做到游刃有余。林如海很明白,如果贾雨村仍然坚守理想主义,那么他必然无法融入官场。如果贾雨村无法在官场赢得地位,那么在林如海过世之后,贾雨村就无法在关键时候为黛玉撑起一片天。因此,换一个角度,从权贵阶层看,贾雨村在权与利的交易中,并没有“出圈”的劣迹,林如海认为他是信得过、靠得住的人。

其次是对贾雨村综合能力考察。从林如海角度看,贾雨村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将来为黛玉充当保护伞还应当具备几方面能力。第一是干预林家家族事务的能力。林如海让林黛玉认贾雨村为师父,直接将贾雨村由林家事务局外人转为局内人。在黛玉父母过世后,林如海赋予贾雨村的社会角色,使得他有资格决定黛玉前途和林家家产。第二是调动政治资源的能力。在林如海夫妇过世之后,如果失去强有力的权利庇护,林家的亿万家产无疑将成为各方权贵家族渔猎的对象。林如海的安排是将女儿和家产置于贾府和贾雨村双重权利屏障保护之下。所以书中才有贾雨村复出过程中,林如海出人、出钱极力帮助贾雨村的官场活动。综上分析,为了让贾雨村有能力充当自己代言人,林如海可谓精心谋划,再加上贾雨村自身实力,到林如海去世之前,贾雨村已经具备庇护林家利益、左右林家事务所需能力。

再次是对贾雨村健康状况考察。林如海与贾雨村年龄相仿,他之所以选择贾雨村作为林家利益代言人,就是自己多病、时日无多。所以在林如海过世之后,代言人要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能够服务林家利益,就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关于贾雨村的外貌,书中第一回就通过甄家丫鬟娇杏的眼睛做了细致刻画。书中交待,那甄家丫鬟撷了花,方欲走时,猛抬头见窗内有人,敝巾旧服,虽是贫窘,然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概括说,贾雨村的穿着虽然寒酸,但是相貌英俊、身体强健。相信这样的外貌体征一定会让林如海放心他的健康状况。

林如海如何制衡贾雨村?

林如海赋予贾雨村林家利益代言人地位,使得贾雨村拥有足够权利,能够直接决定林家后人及家产。面对复杂幽暗人性及动荡纷争官场,要长期保全林家利益,就不能单纯依靠信任,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下面分别从两种情境进行考察。

首先,贾雨村是否会联合贾府侵害林家利益?这个问题是站在林家信托局中,贾雨村与贾府有动机以林家利益为代价,进行相互利益交易角度提出的。但是从贾雨村角度看,他完全没有动机与贾府共谋分割林家利益。主要原因是通过林如海生前安排,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林家后人及家产都是贾雨村的资源,贾府只是帮助抚养黛玉、托管家产。也就是说,对于林家利益,贾雨村的地位高于贾府。他是没有必要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资源。书中涉及林家利益地方,也多看到贾雨村身影,反映出他对于做林家利益代言人还是很尽心的。在之前文章《林如海巧设信托“局”》(请添加链接)中,分析了贾雨村监督见证林家财产转移。黛玉进入贾府之后,贾雨村也会对于黛玉及准女婿宝玉情况比较关心。书中第三十二回: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蹬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从宝玉的不耐烦程度,可以看出贾雨村到贾府频率较高。这一点不应理解为贾雨村在尽力攀附贾家,而应当理解为贾雨村是在履行林家利益代言人职责。因为此时贾雨村官职远在贾政之上。

其次,如何防止贾雨村以林家利益作为个人筹码?既然贾雨村对于林家利益具有最高话语权,那么林如海是否预料到贾雨村可能会以牺牲林家利益来实现官场升迁。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从林如海布局看,林家信托局对贾雨村设有两重制衡机制。第一重机制是贾府对于贾雨村的牵制。如果贾雨村完全以牺牲林家利益换取个人政治升迁,那么贾府有理由进行一定程度干预。但是第一重机制并没有决定性作用。第二重机制是“同榜进士同榜翰林”圈子牵制。简单说林如海不同于一般官员,他与皇帝有很深的关系。林家的事情很容易通过绿色通道快速传到皇帝耳中。可以通过以下三点观察林如海和皇帝关系。首先,林如海是皇帝钦点探花。在历代科举考试中,状元、榜眼是主考官选定的,只有探花是皇帝钦点的。其次,林如海进入翰林院三、四年时间也是随侍皇帝左右的。再次,林如海做官也是皇帝钦点巡盐御史,相当于是皇帝插在南方的一条眼线。因此,贾雨村如果胆敢觊觎林家利益,那么不仅会遭到“圈子”唾弃,而且会引发更高层的关注。这种侵害的成本,贾雨村是支付不起的。

综上,我们从林如海如何定位贾雨村开始,先后分析了林如海选择贾雨村的原因以及制衡贾雨村主要机制。林如海为爱女设下如此周密的信托局,为何黛玉的主观感受不佳?下一期将围绕林家信托的受益人林黛玉展开,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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